
梅艳芳的主治医生在一次采访中说道:“其实梅艳芳的病是完全有可能治好的,但就因为一件事,却让她放弃了治疗”。
2003年11月,香港红磡体育馆的后台休息室里,40岁的梅艳芳正瘫坐在椅子上,剧烈地咳嗽着。因为放疗和化疗的折磨,她全身的皮肤多处溃烂,稍微动一下就是钻心的疼。
在重达8公斤、由挚友刘培基缝制的纯白婚纱下,由于子宫流血不止,她不得不贴身穿着厚厚的纸尿裤。由于腹积水,她双腿浮肿,全靠工作人员搀扶、吸氧来维持站立。
刘培基含着热泪,轻轻为她整理头纱。看着镜中形容枯槁的昔日天后,他哽咽着劝阻:“阿梅,别唱了,咱回医院吧。”
她却虚弱地笑笑,眼神无比决绝:“十四,如果我现在不唱,这辈子就没机会穿婚纱了。我宁可死在舞台上,也不死在冷冰冰的病床上。”
当聚光灯打在她身上的那一刻,她如同一尊高贵的女神,步履坚定地迈向了舞台中央。万千歌迷在台下疯狂呐喊,谁也想不到,这是一位垂死天后对命运最悲壮的抗争 。
其实,这场生命终章的悲剧,在两年前就已经埋下了伏笔。
2001年,梅艳芳在例行体检中被确诊为“零期”子宫颈癌(即癌前病变)。她的主治医生马绍钧后来在采访中扼腕叹息,在那个阶段,如果能及时接受局部的子宫切除手术,治愈率几乎是100%。
然而,面对医生的手术建议,梅艳芳却连续三次,毫无商量余地地下了否决令。
“如果切除了子宫,我还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吗?我还怎么结婚生子?”
保留子宫、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,这个在外人看来或许有些“执拗”的念头,却是梅艳芳一生最深沉的执念。
她的这种心理,深植于她千疮百孔的童年阴影。
1963年出生的梅艳芳,自幼便没有感受过父亲的温度。母亲覃美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,只把她当成养活哥哥们的“人形摇钱树”。
年仅四岁半的梅艳芳,就要在寒风刺骨的荔园游乐场登台卖唱。她曾眼巴巴地看着台下有父母牵着手呵护的小孩,心里满是羡慕和自卑。童年父爱的缺失和母爱的功利,让她一生都在疯狂地寻找爱、渴望安全感。在她眼里,结婚、生子、当妈妈,才是世界上最圆满、最幸福的事情。
她并非不知道后果。2000年,她最爱的姐姐梅爱芳就是因为宫颈癌扩散死在她怀里。可即便深知此病的绝情,她仍固执地想要捍卫自己孕育生命、成为“完整女性”的尊严与权利。
可死神从来不讲人情。由于拒绝了根治性手术,她只接受了放化疗的保守治疗。到了2003年秋天,癌细胞开始大面积扩散,并发肺衰竭,她的生命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倒计时。
在得知时日无多后,梅艳芳做出了生命中最后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:举办八场“经典金曲演唱会”,向她的舞台、她的歌迷做最后的告别。
11月15日的最后一场,她披上了那件她一生梦寐以求、却从未在现实中拥有的白色真丝婚纱。
她站在红馆的舞台中央,含着泪对台下的万千观众说:“我穿过很多次婚纱,但每一次都不是属于我的。这也许是我一生的遗憾。但我有你们的爱,我已经把自己嫁给了舞台,嫁给了你们。”
当压轴曲目《夕阳之歌》的旋律响起,她用尽全身最后一丝气力,唱出了那句“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”。
在歌曲的尾声,她拖着那条长长的、纯白如雪的婚纱衣摆,一步步、极其艰难却无比优雅地登上了舞台最顶端的阶梯。在巨大的金色拱门前,她缓缓转过身,微笑着向所有人挥了挥手,大声喊出了一声清脆的:“拜拜!”
那一幕,成了华语乐坛史册上最凄美、也最神圣的永恒定格。
45天后的2003年12月30日凌晨,梅艳芳在医院安详离世,年仅40岁。
有人惋惜她因为一个世俗的“新娘梦”而丢掉了本能治愈的生命,认为她不够理智。但在生命的十字路口,她没有选择在病榻上苟延残喘,而是用尊严和信念,捍卫了自己对“完整女性”和“母亲身份”的终极认同。
那一声响彻红馆的“拜拜”,是她对病痛的轻蔑,也是她留给这个世界,最坚硬也最温柔的道别。她用残破的躯壳,在贫瘠的生命废墟上,开出了一朵最绚烂的向阳花。
主要信源:(央视网——主诊医生称梅艳芳"女超人" 病危仍开演唱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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